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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条例》以及鹰潭市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称“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所属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

  一、概述

  2015年,我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精心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精心部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九大方面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统一进行了工作部署,市财政局、市编办等相关牵头部门也先后印发了工作意见,将工作任务进一步进行了细化、部署、落实。

  2.明确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鹰潭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鹰府发〔201515号)和全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指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鹰府办字〔2015120号),明确了网站管理职责,对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保障提出了详实的要求。

  3.加大督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鹰府办函〔201515号),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保障等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结合全市政府网站普查,201579月份,先后印发了《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情况的通报》(鹰府办字〔2015107 )和《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核查情况的通报》(鹰府办函〔201569号),并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取得了实效,我市政府网站顺利通过全国政府网站普查。201512月,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密要求,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625,市政府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决定》(鹰府发〔201524号),及时公开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4457项,其中:行政许可268项、行政处罚2708项、行政强制191项、行政征收74项、行政给付55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142项、行政奖励101项、其他行政权力901项,共性权力8项。在权力清单运行过程中,我市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省政府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鹰府发〔201537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鹰府发〔201538号),及时删除8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5项行政审批项目,增加5项行政审批项目。2015925,市政府第七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决定》(鹰府发〔201533号)。权责清单制定后,我市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有关文件,并且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编办网站设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栏,公开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以及责任岗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

  2.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及省有关文件要求,市本级政府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分别在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复报告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85家市直单位公开了2014年部分决算,92家市直单位公开了2014三公经费决算,除经市委保密机要局确认10家涉密部门外,其他78家市直部门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90家市直单位公开2015三公经费预算。在政府采购支出方面,2015年市本级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共发布信息公告894个(其中包括采购公告253个、答疑变更公告37个、中标成交公告239个、流标结果公告54个)以及在鹰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协议采购和自行采购公告311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的,采购合同全部都在合同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采购合同一同在网上挂出公示,基本上实现了零投诉。

  3.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通过市房管局政府网站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截止目前已公开了市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分配方案、申请家庭公示以及取消配租等信息50余条。同时,开设了房屋征收专题栏目,全面公开房屋政策、安置补偿方案、评估结果、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目前已公开信息50余条。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了《鹰潭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通过市建设局网站,开设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市国土局网站,公开征地政策、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及供应结果165

  4.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15年,我市公开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的信息76条,重大项目基本及进度类信息39条。定期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将我市监理企业信息和监理工程师信息进行公开,定期公布入选预选承包商库的企业名单,并每月公布施工许可证颁发情况、招标项目中标结果。

  5.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对涉及中小学、高中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全部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及时在网站、媒体上公布。针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市教育局开展了在线访谈活动,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热点问题。指导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工作未出现任何违规情况。二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把医务人员信息、药品及检查项目价格、新农合报销信息、院内规范管理制度等在显著位置公布。三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2015年,我市发布了《2014年鹰潭市社会保险情况》,公开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的覆盖范围、基金收支、待遇支付等情况及资料。主动公开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和《关于2015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四是推进社会求助信息公开。针对社会求助专项资金服务的项目多、对象广、类型多样、程序不一的情况,公开了办事程序,对求助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进行三榜公示,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人数、困难原因及保障金额长期在其居住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目前我市国有企业几方面信息基本做到了全公开。一是国有产权的拍卖(租)信息的公开。二是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三是出资监管企业重大改革事项。四是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免。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对鹰潭市环境质量概况进行了公开,对空气质量进行了实时发布,对饮用水源进行了每月一报,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开一次。对每个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进行三次公示,目前已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信息约138条;将2015年处罚的70家排污企业处罚情况在市环保局网站专栏中公开;对近3年来鹰潭市重点减排项目清单进行了公开。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围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公开了重点治理整顿信息。强化了重点时段和特殊品种餐饮安全监督,积极有序开展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和学校(幼儿园)食堂、药用辅料、特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力度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楼院宣传栏、大厅电子显示屏等相对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打假治劣的工作动态信息。今年以来,针对食品药品方面我市接待来访和来电咨询712件,受理消费投诉135件,处置反馈率100%,行政服务窗口全年办结并公开相关信息300余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共发布信息4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7000余份,在各类宣传咨询活动中咨询人数达5000余人次。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起草了《鹰潭市社会团体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工作中,要求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程序和审批结果均需通过《鹰潭商情》等媒体进行公告,对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均需通过市民政局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建立了鹰潭市中介超市。目前,入驻中介超市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达145家,涉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等20多个类别,涵盖了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中介服务事项。所有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地点、联系电话、资质等将统一在网上中介超市挂网公示。建立了慈善捐助信息统计平台,并通过民政、慈善网站、大众媒体、慈善专题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机构的基本情况、捐赠信息、救助信息、财务信息等向捐赠人、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工作力度。

  1.加强政策解读。组建了信息发布专家库,全市44家市直单位设立了新闻发言人,负责做好本单位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等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做好相关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2015年,全市43家单位相关领导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宣传本地本部门有关工作,解读相关出台的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在市县两级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窗口,确保国家出台政策文件第一时间转载。同时,在鹰潭在线、赣东都市等市内主要媒体开设了《政策解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门工作亮点和群众关切,进行有关权威解读。2015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60篇,重点围绕创业创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认定、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组织实施了政策解读。

  2.强化舆情回应。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处置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澄清事实真相。全市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网监等部门加大了网络舆情监测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及时呈报市领导并转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置。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领导信箱、政府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27次。

  (四)进一步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发文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栏目,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印发了《关于批复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收到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将本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等重要情况作出说明,并将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向社会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对每个采购项目都必须将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方能进行正常开标,做到阳光采购。

  2.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力量配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QQ群,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2015年,全市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09次,举办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工作人员的培训96次,接受培训人员达3696人次。通过会议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066条,其中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应急管理、重大项目、人事信息、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行政权力运行、廉政信息、政府采购、城乡建设、三农信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税费政策、办事指南等23个方面内容信息合计62431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开信息合计7698条。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微博微信等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27次,适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5条,其中直接收到申请54条,网络收到申请88条,邮件信函收到申请3条。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征求补偿、证件办理等方面问题。所有依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均按《条例》规定及时予以了公开或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依申请信息19条,“同意公开”55条,“部分同意公开”44条,“不予公开”4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5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8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因涉及个人隐私,相关部门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办结1件。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市未收到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亟待进一步明确,部分信息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公开,在实践操作中难以界定;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少数部门主动观念不够强,不能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三是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得不到保障。

  (二)具体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以教育、科技、医疗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努力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督查及通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要求,加大公开力度。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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